房企密集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报讯(记者 鹿杨)过去一年,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轮深度调整。近日,多家A股上市房企陆续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在65家发布预告的房企中,约有4成房企预计将实现盈利。
根据Wind披露的数据,截至2月1日,已有65家A股上市房企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在2022年预亏的房企中,世茂股份、格力地产、金科股份、华侨城A、首开股份等10余家房企是近年来首次亏损。其预亏金额低的几亿元,高的上百亿元。其中,预亏在百亿元以上的有中天金融、荣盛发展、蓝光发展等7家房企,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经营亏损、减值计提等。
具体来看,华侨城A预计2022年1至12月业绩首亏,归母净利润亏损约80亿元至11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0.58%至389.54%。
据华侨城A公告披露,2022年上半年,华侨城共有32家景区、29家酒店、1家旅行社、8家开放式旅游区等。华侨城A表示,本报告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由盈利转为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旅游景区业务受疫情的冲击严重,亏损金额加大等。
首开股份的业绩预告也显示,其在2022年陷入了首次亏损,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10亿至15亿元。其表示,受房地产市场周期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旗下部分项目销售进展放缓,房屋销售收入出现下滑。
此外,在已公布业绩预告的房企中,约有4成房企预计实现盈利。其中,华夏幸福、大名城和冠城大通等3家房企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1月30日晚间,华夏幸福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其预计2022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亿至16亿元,较2021年的-390.3亿元大幅提升。华夏幸福解释:“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因本报告期公司债务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基于债务重组进展而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此外,大名城也在2022年扭亏为盈,实现归母净利润1.42亿至1.7亿元。冠城大通则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5000万元到7500万元。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