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侨乡信宜大芥菜:寒冬里的“家乡味道”******
中新社茂名1月14日电 题:广东侨乡信宜大芥菜:寒冬里的“家乡味道”
作者 梁盛 陈子楷
在广东侨乡信宜市,大芥菜是名副其实的“网红菜”。“天气越冷越好吃”是大芥菜众所周知的“天性”,而更让众多客居异国他乡的信宜籍乡亲在寒冬里惦记的,是大芥菜的“家乡味道”。
侨港信宜同乡会荣誉会长张权才近日受访时表示,信宜大芥菜又名大青菜,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体型大、产量高、生产周期短,且信宜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其肉质鲜嫩,味微苦口甘的特点。其中,钱排镇冬季气候高寒,霜冻期长,加上当地种植使用的多是农家肥,因而种出来的大芥菜味道特好。
出生于信宜钱排镇云开村的张权才说,小时候村里的生活缺油少肉,乡亲们平时吃得最多的下饭菜就是清炒大芥菜。如今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通常会将大芥菜与腐竹、牛肉、猪杂等食品混炒,“腐竹炒菜梗”便是当地有名的农家菜,口味极佳,甜脆爽口,是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佳肴。特别是外出的游子回乡省亲时,大芥菜几乎是每餐的首选菜式。
家住钱排镇的菜农程玉兰告诉记者:“自去年12月初以来,大芥菜经历了数次寒潮,这种持续低温天气,使得大芥菜特别‘吃香’。近段时间来,随着乡村旅游人气复苏,大芥菜也就成了游客的‘抢手货’。这半个月,我家卖给游客的大芥菜就超过了500公斤,收入大约5000元人民币。”
据程玉兰介绍,大芥菜盛产于冬季,生长环境气温要求较低,而且气温越低长得越快越旺。一般是10月份种植,一个月后就可以分梗采摘。在严寒霜冻期未到之前,大芥菜的味道一般,经历霜冻后的大芥菜,味道尤佳。除了清炒、拌炒,大芥菜还可以晾晒成干,以备在缺菜的季节食用,也可以用坛子封存,腌制成酸菜,有生津开胃、增强食欲的作用。
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排镇党委书记俞淮竞介绍说,大芥菜的采收期也是当地三华李的赏花期,信宜每年接待的赏花游客数以几十万计,给游客印象最深的,除了李花就是大芥菜,堂食之后游客往往还要捎上几捆带回家。
如今的信宜大芥菜闻名遐迩,还有了“信宜出品”“信字号”品控溯源“身份证”,销售包装也变得“高大上”。据悉,在钱排镇,今年大芥菜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比上年明显扩增,将为当地千家万户带来一笔可观收入。(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