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对校外人员开放了?专家:应逐步适度恢复对外开放******
中新网北京2月1日电(刘欢)近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宣布恢复校友出入校权限,部分高校还允许家长和校外人员申请入校。
“乙类乙管”实施后,高校对外开放规则有何变化?校外人员是否还能出入校园?
恢复校友出入权限,家长也能到校参观
目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陆续发布通知:结合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校园实际,学校恢复校友免预约出入校本部的权限。
大学校友可通过出示电子校友卡、实体校友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经工作人员核验确认后,步行入校。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校友可通过校内单位预约流程,申请入校。
对于家长和校外人员,东南大学特别规定:因需入校的家长和其他校外人员,可提前一天线上申请,并经校内有关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成入校码,方可入校,出校时,需做好扫码登记。
资料图:图为2021年北京大学本科新生在北京大学西门与家人合影留念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此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近期发布通知,取消白名单以外人员入校报批制度,恢复疫情前入校模式:工作日来访人员可在官方小程序申请入校,填写被访部门、被访人员及来校事由;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做好登记后可进入学校。
大学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对外开放,参观人员在校园开放期间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岗登记,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二在读生小刘对此表示很支持,“大学能正常运作挺好的,大家来参观,也能对学校有了解”。
大学校园备受青睐,却也有协调烦恼
大学校园一直是校外游客热衷参观的地点之一,特别是花季等特殊时期,各大高校迎来游客参观高峰期,校园和校外人员的协调问题也凸显出来。
中新网了解到,高校此前对社会开放时,规定学生宿舍区、教职工家属区和教学科研场所集中区域为非开放区域,图书馆、体育馆等则可以进入。目前,虽然多所高校陆续恢复校友出入权限,但暂未对社会全面开放。
武汉大学保卫部工作人员向中新网表示,目前学校暂未对普通游客开放,校园教职工、学生的到访亲友可联系校内人员进入校园。
24岁的崔磊本科就读于武汉大学,他告诉中新网,在2020年之前,武汉大学没有设置门禁,可以自由出入。“武大之前是真正没有围墙的大学,正门口是一座开放的牌坊,学校就坐落在商业街附近,经常有游客来参观。”
每年3月是武汉樱花开放的时节,也是校园游客最多的时候。崔磊表示,这个时期经常能看到专程来武大拍照的游人,学校在受到大家欣赏和认可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扰。
在校园内,从学生宿舍到教学楼之间有一条著名的樱花大道,花季时期常常被聚集人群围得水泄不通,还有游客在学生上课时探头探脑,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
资料图:图为2021年游客在武汉大学樱花大道上拍摄盛开的樱花。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除了校园景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及场地也经常吸引一些校外人员。
阿九居住在北京一所高校附近,此前曾在一所大学校园的篮球场打球,有时还会碰到一起加入的学生,“球场挺好的,碰到学生,问一句‘能玩不’,就可以一起打球了”。
谈及大学公共设施问题,他认为,一些有学生在自习的地方不太适合开放。“但球场这类的,我觉得可以在学校没有自主活动的时候放开,社会上这类公益性的资源比较少,如果能有多一点公共球场或社区球场,谁会去学校呢?”阿九说。
“有取有用”,高校宜与公众共建共享资源
虽然从前的对外开放曾对校园秩序造成影响,但崔磊仍然希望今后能逐渐恢复到放开状态。
“一方面大学具有公共属性,应该对外开放部分资源;另一方面大学生也不应该被圈养。”他表示,开放的同时应加强管理,不能打扰到学生生活。
“寒暑假没什么课的时候,校园里的资源就可以合理利用起来了,能够协调好开放秩序也是大学管理能力的体现。”崔磊说。
资料图:图为2022年市民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阅读学习。中新社记者 陈楚红 摄传媒工作者侯知谦此前曾到一所高校参加活动,因开放权限问题产生困扰。他认为,作为城市文体资源的重要聚合枢纽,向公众开放体育场、绿地等区域可以说是公立高校“有取有用”的社会义务。
“随着防疫政策的调整,高校理应在保证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以合理方式向公众开放,尽管此举将让高校重新担负起相应的管理职责,但其更显著的意义在于让公众参与高校共建,共享丰富的资源。”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吕林海则认为,大学具有文明教化、传播知识的社会职能,同时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
“高校是知识资产的拥有者和奉献者,不能仅仅提供一些物理资源,更应该成为社会的知识资源管理中心,将来应逐步适度、有限地恢复到开放状态。”吕林海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完)
坚定不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作者:孙录宝(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方面,探索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使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另一方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找到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新社会组织等发展之间的结合点、生长点与发展点。同时,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学习工作平台,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但也还存在规模偏小,发展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科学监管、分类指导,引导社会组织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凝练特色和提高质量上来。加强针对性指导,强化政策协同和实施效果评估,对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效果进行密切跟踪、动态监测、定期诊断。实现规范管理与精准扶持并举,明确奖励细则。 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首先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开展,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其次,完善体制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借助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的中介平台,在政府决策、审批、政策实施前的各环节以及不同议题领域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第三,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其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益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弥补市场失灵,协助政府做好公益类事务。要坚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心理慰籍、矛盾调处、环境保护、托育扶幼、创业就业、枢纽支持等领域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规范与扶持并举,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健全发展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司法部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必须聚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公益慈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智力服务、产业帮扶等方面,打造和推出多样化、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等服务模式。应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进程,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社会组织,加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协作力度,搭建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多元化支持。 重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参与渠道,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参与范围、奖惩办法等,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社会组织信誉评价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民众对社会组织由信赖到依赖的转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